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关于评审推荐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和《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关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现将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评审推荐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成立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仲钢
成员:王国正、芦雪峰、高荣飞、徐聪、金枫梁、刘颖、蒋英燕
二、申报条件
请详见《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和《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关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时间节点
1. 9月9日-9月11日 个人申请 本人登陆孰知网(www.sz.shu.edu.cn)。
2. 9月16日 评审小组初评并在学院公示;
3. 9月16日-10月9日 学工办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5、10月9日-10月12日 结果公示
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蒋英燕(东区法学楼201室,66138300)
注:相关表格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elNmkOfjHzzt8ycX_5b1w 提取码:hrai
附录:
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关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
(2017年9月14日,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奖学金评审小组通过;2018年9月6日修订)
一、为做好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和精神,结合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本科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成立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和班导师代表组成;其中,党委书记任组长,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评审具体工作。
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由学生自行申报,一般情况下视为优先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如果未获推荐则参加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评审小组统筹评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四、《通知》规定的“评审要求”中相关条款解释如下:
1.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自入学伊始至评审时的加权平均绩点排名列所在评选范围的前10%且当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重修通过);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项(各类奖学金除外)两次及以上,在践行校训、院训精神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当符合“评审要求”的候选人多于应评名额时,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按照以下方式产生推荐人选:
1.所在年级辅导员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查阅候选人书面申请材料,如有必要也可以安排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2.评审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根据应评名额,推荐为国家奖学金的标识为A,推荐为上海市奖学金的标识为B;
3.候选人获得的标识A每票计3分,标识B每票计2分,根据候选人总分高低依次取足至应评名额,候选人总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组长决定推荐人选。
六、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由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修订。
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8年9月6日